On 2009年10月26日 By Simon Kong In 人文·社科·书籍,  Tags: , Comments (0)

权衡的意义

前进的道路经常面临选择,只要有选择就会有比较权衡。比较权衡的结果会作为选择的依据,但有时也不是只面临选择时才需要比较。比较权衡是利用现在所能搜集到的一切信息对两者或多者选择进行全面的综合的评价,总结两者或多者的正评价和负评价,最终得出哪个更优的结论。

比较可以分为三类,整体上分为可以做选择的比较和不可做选择的比较,可以做选择的比较又可以分为选择之前的比较和选择之后的比较。所以这三类既是选择之前,选择之后,不可选择。其实第一种与后两种之间是有决定性的区别的。前者的行为发生在决策之前,所以权衡的结果可以作为决策的依据;后者的行为发生在决策之后或者干脆没有决策,无论权衡结果如何都不可能再影响决策结果。

一般人的价值观通常认为第一种权衡是有意义的,值得倡导的。因为他树立了一个做选择前进行周密分析的范式,可以让人审慎,让人三思而后行。对于后者,一般的价值观都是持不赞成态度的。例如你经常听到类似“过去的就过去了,不要想了,想也没有用”,“这又不是你能决定的了的,还是把精力放在别的地方吧”之类的话。但果真如此吗?这些劝解部分是对的,但也不全对。

前者的意义是权衡结果参与现阶段决策。后者的意义一是安慰,确认自己现阶段决策,二是无论决策结果如何,都可以在未来自己具备选择权利的时候,作为结果参与未来决策。对于后者,如果权衡的结果和自己的选择相同,自然得到了安慰;如果权衡结果和自己的选择不同,只不过选择之后负情绪大些,不可选择负情绪小些罢了。从任何事物都有意义的角度讲,后者的权衡完全可以作为一个人生的参照。可能现阶段的分析是无意义的,但说不定再不久的将来,类似的情形会以惊人相似的形式再次出现,而那时你具备了选择权。不管当初的分析结果如何,在再次遇到这种情况时,你都可以利用当时分析的结果参与未来的决策,这是一种缩减成本的行为。

从心理学的角度讲,人总是有两种习惯性的思维定势。当结果已成定局的时候,你往往会假想另一种未被选择的路或许是更好的。正如遗憾别过度分析,会上瘾。有时不禁会回过头去想,假如那条路那样走,或许就能怎么样了,遗憾感油然而生。但如果那条路真的那么走了,是不是或许还是会遗憾呢?同时,当你已经全身心融入选择之中后,你又会对自己选择的事物产生认同感。即无论当初的分析如何,你都会主观认为自己的选择是对的,自己的从事是最优的。这两种思维定势大抵都是脱离了客观分析之后的主观体验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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