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 2009年05月23日 By Simon Kong In 人文·社科·书籍,  Tags: , , Comments (18)

哲学探讨:对劲牛和Sandlong的回应

最近,有两位萍水相逢的朋友分别对我的两篇文章:愚蠢的哲学 劳累的心世界上存在绝对正确的观点吗?发表了评论。本想直接在原帖回复的,但是他们的评论如此认真,以至于我认为有必要单独开一篇文章来进行回应。是诸位的评论,让我意识到了自己哲学体系的不足(但从另一个角度讲,我根本没指望有什么体系,因为不需要)。因为琐事缠身,我只能就自己看到评论后最直接的想法写出来,没有太多润色,请见谅。

我在上面已经回应了你的思想。但是我想在这里说的是,哲学不是“终极目的”,哲学仅仅是一种通向“终极目的”的工具或 方法而已。如果把学习哲学当成目的,那肯定是错误的,而且这样学起来肯定是很累的。我们很多人在选择学科报考时,总要问哲学有什么用(其实这里的“用”就 是功利最大化的目标,如金钱、权力、名誉等),其实质上哲学什么也不是,但它又是一切,因为它教给你思考的方法,认知这个复杂社会的方法。那么,什么是 “终极目的”呢?人生当然得有终极目的的,如果没有,那人活着也如同猪畜。你在这里阐明了幸福指数的最大化,而且也说明了幸福指数是“现实状态与理想状态 的比值”。这种比喻是否恰当,尚且值得进一步思考。但是可以明确地说,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如果用实证主义的方法去衡量和计算,那就大错而特错了,这里应当用 一种全新的方法,即价值论方法,即用人性的方法。具体来说,幸福是什么,这个概念可以有很多种不同的解释,比如它可以是痛苦的反面,也可以是人的“趋乐倾 向”的一种表现,也可以说是一种心理反应,或者说是一种智慧(古希腊思想家的善即是智慧),等等,不一而足。所以,你的解释并不全面也并不全对。只能是一 种相对的概念阐述。目前对幸福的理解,西方人有不同于东方人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存在根本的差异。比如西方人的文化是“罪”感文化,“人之初,性本恶”;而 中国的文化则是“乐”感文化,或者说“善”文化,对于“善”的理解和阐述,儒家文化的继承人都做了不同程度的延伸和扩大,直接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人。到了 近现代以来,我们中国人的“善”即幸福的文化已经逐渐发生了转折和变迁,对幸福的理解随着时代变迁出现了重大变异。所以,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你所说的幸福 概念只能是很相对的。
那么,什么才是“终极目的”呢?当问及此一概念的时候,我们都显然是文盲,都是辞穷无言。因为似乎“终极目的”只有问询宗教大哲时才能“或许领悟”!关于 这个问题,我们只能涉及到宗教,或者说只有上帝、佛才能回答。这永远是人性的“迷”,是科学所无能解答的问题。那么,哲学真就是无用的吗?我们只能说,在 相对的人生范围内,它的作用将会指导你深一层揭橥人生的迷团,使人生的回忆充满了反思的快乐和深沉的回味。哲学作为一门智慧之学问的目的是问鼎“最后的人 性真理”!其路远兮!吾辈永将求索!
最后,我们只能说,“终极目的”,即幸福,这个概念交给上帝去吧!人类不可能有真正的、完全的幸福,总是与痛苦相伴而生的。人生即为“苦”,即为“空”,佛家宗师或许能够给我们一些启示。好了,就说这么多吧。
祈求共勉、共鸣!

学习哲学的目的。我们在做很多事情的时候,会追问做这件事的目的。对于某些人来讲,做事是必须有一个目的的,因为达到这个目的后,他们会获取相应的效用。然而某些人反对这种做法,因为他们觉得凡事都追求一个目的是过于功利主义的表现。在我看来,这两种观点实则是一种观点,只是因为他们参考系不同而显得冲突,实际上殊途同归。你可以随便选择一种参考系。而在我看来,我所选择的参考系就是做什么事情都会追求目的,而学习哲学也不例外。但这里追求目的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一部分效用,是善的目的,而非普世价值观下被批判的目的。更进一步讲,或许你我谈论的某个行为是完全相同的,但一种看法是有目的的,另一种看法是没目的的。管他有没有目的,反正我们倡导的是同样的事情!就像有人说助人为乐是利他的,有人说助人为乐实际上是自利的。我们讨论行为本身是利他的还是自利的结果无所谓,总之我们都认同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了。

终极目的。或许我太天真,我认为我的人生的终极目的就是让一切都变“好”。这是个很模糊的回答。我坚决信仰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我认为绝对精神是存在的,人类社会的发展就是要向绝对精神靠拢。

首先我不客气的说,博主你可能没有经过系统的人文科学训练,导致这篇文章很不“学术”,更糟糕的是,用语也非常不标准。不知道博主读过哪些哲学书籍。
一,“观点”有两种,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小明在偷东西”是事实判断,“小明偷东西的行为是错误的”则是价值判断。从这篇文章看,只讨论了后者。而且文章中“观点”“行为”“观点和行为的正负判断”这几个概念模糊不清。
二、假设非洲人认为吃人是好的行为,而中国人认为吃人是不好的行为。那么当非洲人说“吃人是好的”和中国人说“吃人是不好的”的时候,他们之间有矛盾吗?答案是没有:价值判断可以通过句式转换变成事实判断。在上面的例子中,非洲人表达的是:“根据非洲人的价值观,吃人是好的”;中国人表达的是:“根据中国人的价值观,吃人是不好的”。这样转换的结果是,所有的价值判断都变成了事实判断。实际上,就是把貌似矛盾的“好”与“不好”转换成了绝对的“符合价值观”。
三、理论渗透观察、价值渗透观察。事实和价值的两分法已经受到了强烈的批判。物理学家能够把一堆金属命名为“X光机”,不懂物理的人就做不到。哲学家能够一堆深奥的文字看成一篇文章,不懂哲学的人也做不到。这说明事实判断并不是绝对的,甚至不是主体间的(接受一个事实判断,照样需要前提)。当然这方面的讨论还在进行中,和本文已经没什么关系了。
另外说一句,对哲学道德等的迷醉,没有任何可指摘之处,因为它们所指出的都是实实在在的问题。把这些神秘化,并不是一个好的态度。

我承认我的所有的“术语”都是不专业的,因为我没有系统的看过任何哲学书籍。我对哲学只是纯粹的喜欢,而或许喜欢的动因在于我的生活对哲学的需要。可能我是一个失败的人,是一个受伤的人,所以我有迫切的通过投入哲学的怀抱来是自己变得舒服,这很单纯。你所批判的我的概念的混乱,在我看来不是一个错误。因为我只是用这些线索来整理自己的思路。但我确实可能范的错误是,当别人看了我的文章时,如果没有一定的哲学功底,我的文章可能会对他们产生误导。因为自己想出来的东西,即使不权威,也会对自己有用,但对他人就是有害了。我曾经多次说过,总结的目的是为让自己安宁,我不会局限于权威的哲学体系,只要符合自己的逻辑与思路就好。也不要追求完美,完美是不可达到的。

另外,我没有认为过分投入哲学的人是怎样怎样的。其实我最最真实的从俗世的角度来分析,我认为适当接触哲学的人是智慧的,但过分投入哲学怀抱的人,往往是在俗世中不能成功的,或者是受伤的。我喜欢哲学,也是俗人。所以在俗世中能否不依赖于哲学而独立生存,也是我判断人的标准,虽然从这点来看,我应当鄙视自己。所以,我对那些整日读哲并不能自拔的人,也是不太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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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条评论

  1. 短歌行

    2009年05月23日 @ 15:44

    路过,您的文章过于专业,留个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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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Simon Kong

    2009年05月23日 @ 22:15

    呵呵,最近我发现了比我专业的多的人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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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Sandlong

    2009年05月23日 @ 23:07

    其实不专业不是问题,但混乱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观点”、“行为”、“观点和行为的正负判断”,这里是这几个概念可能互相包含、互相冲突,轻者不太严谨,重者影响理解。当然你可以说,写这些东西只求自己理解、不求他人理解;但这也意味着,你自己确实是明白这些概念的区别的。你说“我不会局限于权威的哲学体系,只要符合自己的逻辑与思路就好”。既然如此,也应该尽量把“自己的逻辑与思路”表达得更清楚,哪怕更加不标准、更加口语化,都不是问题。当然这只是一个建议。

    俗世或是哲学,这没有对错高下之分。商人和哲学家是一样的,我并不会贬此扬彼。我说哲学道德“所指出的都是实实在在的问题”,这只是为哲学辩护而已,没有更进一步贬斥俗世的意思。其实,我想说的只是:物理学指出的是实实在在的问题,哲学指出的也是实实在在的问题,他们的价值没有高低之分。如果哲学无用,那大爆炸理论有何用?霍金的理论又有何用?

    哲学完全可以、也应当可以成为一个人在俗世安身立命的工具,仅此而已。你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实在是走向了极端。这个世界上并非既有尼采和叔本华式的哲学家,也有罗素和波普尔式的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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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Sandlong

    2009年05月23日 @ 23:31

    另外对劲牛同学的观点我也有不同意见。他说:

    “比如西方人的文化是“罪”感文化,“人之初,性本恶”;而中国的文化则是“乐”感文化,或者说“善”文化,对于“善”的理解和阐述,儒家文化的继承人都做了不同程度的延伸和扩大,直接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人。”

    这真是太粗糙了。我相信这位同学一定是李泽厚的忠实读者。西“罪”中“乐”吗?化约论害人不浅!西方文化=基督教文化?中国文化=儒家文化?希腊文明和法家都被你无视了吗?我们在说西方文化时,从来都是把“两希”(希腊-希伯来)相提并论的;再说中国文化时,从来都是把儒和法联系起来的,甚至可以说是“儒外法内”。光凭“罪”“乐”二字就想概括世界大势,未免也太便宜了点吧!李泽厚已垂垂老矣,估计是不能摆脱这种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了,难道这位同学就不能多读多思一些吗?

    终极目的,终极精神,这种似是而非的形而上概念,都是某些愚蠢的哲学家发明出来的,其源头就是柏拉图的所谓“理念”。现象-理念、doxa-episteme、片面-完美的本质主义思想已经荒谬难言了,就不要拿出来拉大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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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哈哈

    2009年05月24日 @ 14:53

    但过分投入哲学怀抱的人,往往是在俗世中不能成功的,或者是受伤的
    —————
    1,举个著名点的例子吧?
    2,举不出例子就给出一个推导证明式吧?

    [回复]

  6. Sandlong

    2009年05月24日 @ 17:11

    手机评论,可能会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见谅!
    我不敢说看懂了你的回复,谨就几个可能的问题提问:
    一、价值观是所有观点的总和。
    比如甲说:“我持有中国传统的价值观,虽然我知道它已经过时了,可就是改不了。”这个观点也包含在甲那个“中国传统的”价值观里吗?还是说,这句话里的“价值观”和你所说的“价值观”不是一个意思?这有必要澄清。
    二、行为和观点能分开吗?比如,我拍朋友的肩膀,是亲密的表现;拍陌生人的肩膀,可能就包含着敌意。这种情况下,行为本身有何意义?如果有意义,这种意义能够得到对方的领会吗?
    三、行为就不能成为观点的成因吗?如果你挨了一记重拳,让你疼痛难忍,不管对方是善意还是恶意,你是不是都会对他表示不满?那么,这个“不满”的成因是什么?是对方的善/恶意?是疼痛?还是对方的行为本身?我的意思是,观点就不能由单纯的行为引起么?你说有些观点纯由大脑形成,这具体是什么意思呢?
    四、“对观点和行为的正负判断”,这个“正负判断”本身不也是某种观点吗?再者,判断未必只有“提出观点”这一种形式,比如,有人对我说:“你写的东西毫无价值!”我可能会据理反驳,也可能会报以老拳。对方的批评–我的不满–据理反驳(报以老拳),在这个链条上,哪个环节才是我给出的“正负判断”,是“不满”,“据理反驳”,还是“报以老拳”呢?
    五、观点可以构成“正负判断”。那么单纯的行为可以构成正负判断吗?还是说行为背后的意愿才是真正的“正负判断”呢?
    希望你可以具体举出一些例子来进行论述,否则很容易造成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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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Simon Kong

    2009年05月25日 @ 12:31

    唉,看来走得越来越远了。虽然这不是我所期望的,但还是很愿意给你我的回答。

    1.价值观可以说是观点的总和,更精确的说是对所有评价的总和。而评价的客体就是观点和行为。观点这个词,可以作为被评价的课题,也可以代表评价这个动作产生的东西。
    2.所有的行为都蕴含着行为发出者的观点,极少数情况除外,也仅是限于那些无意识行为。
    3.行为当然可以成为观点的成因了!这一条你不该问的,以你举得例子,我打人是行为,而这行为就成了别人不满这种观点的原因,而他不满后会做出一些举动,这些举动则是他不满的观点所导致的行为。
    4.我认为一切观点都可以分解为正负判断,就是评价课题好不好,对不对,诸如此类。也可以理解为,“对一个讨论域,我的观点为A”,改为说,“你的观点是不是A?是的”这种说法。
    5.对行为的正负判断等价于对观点的正负判断,因为两者是一体的。

    希望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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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sandlong

    2009年05月25日 @ 14:21

    其他的次要问题不谈了,对于“行为”和“观点”,我很感兴趣:)
    几乎所有行为后面都有观点,那么我还是举前面的例子。
    如果我想对一个人打招呼,那么这一善意动机驱使我拍了对方的肩膀(观点引起行为);但是,单纯这一个拍肩膀的行为,却引起了对方的不满(行为触发观点)。
    我的意思是,行为根本就不能传递观点。至于我们为什么能通过行为交流,则是因为对某些行为有约定俗成的理解。
    ——————————————————————————————————————
    说远了……我还是建议LZ看一点逻辑。尤其是你的第四条,那么转换能解决什么问题吗?
    当然,这已经越来越脱离现实了。

    [回复]

  9. 虚空望月

    2009年05月27日 @ 20:43

    这个我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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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august

    2009年05月28日 @ 20:58

    同飘过。。。

    发现你的导航页pr又升了

    [回复]

  11. Simon Kong

    2009年05月29日 @ 18:29

    欢迎八月。。

    PR又更新了吗?什么时候更新的?

    [回复]

  12. Simon Kong

    2009年05月29日 @ 18:37

    哦,我看到了,好高兴~~
    最近很忙到不能常更新。欢迎常来玩!

    [回复]

  13. 习惯

    2009年06月21日 @ 23:10

    。。。 我觉得你们的哲学完全是文字。。。

    本人不懂哲学,但是你们的文字实在太多了 本来只是想过来看看。 但是不留言又不好意思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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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Simon Kong

    2009年06月22日 @ 10:42

    他们才懂哲学,我是纯粹的过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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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汤博客杂志站

    2009年07月08日 @ 21:38

    今天晚上没事做,最好看博,窗外在下雨,博主更新得不错哦。到你博客一读。还是有乐趣收益,望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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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resteven

    2009年07月29日 @ 01:25

    生活皆哲学,术不术语不重要,清晰的体系认知才重要,有清晰的体系认识,代表你有清晰的价值观。另外,关于哲学史,放大到历史来看吧,每个人角度各异,有些人是从历史中找印证,前提是已有一套成系统的世界观、价值观,有些人则是从历史中学习汲取,形成体系。但无论哪条路,客观的认知都是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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